欧盟委员会提出内容广泛的新能源政策立法建议

2007-12-29  
核心提示:欧盟委员会19日公布了一份内容广泛的新能源政策立法建议。该建议提出了拆分能源巨头并约束外资并购等主张,以增强欧洲能源市场竞争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使消费者受益。 这是欧盟委员会推出的第三项能源政策立法建议。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自10年前开始内部能源市场建设

    欧盟委员会19日公布了一份内容广泛的新能源政策立法建议。该建议提出了拆分能源巨头并约束外资并购等主张,以增强欧洲能源市场竞争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使消费者受益。

  这是欧盟委员会推出的第三项能源政策立法建议。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自10年前开始内部能源市场建设以来,通过引入竞争拉动了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下降,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大型能源企业同时控制着能源生产和输送网络,妨碍了竞争并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欧盟委员会认为,由于输送网络建设成本高昂,同行业的新竞争者很难另起炉灶,能源巨头借此可以轻易打压对手,从而抑制企业间竞争,消费者也失去了选择其他电力和天然气供应商的权利。此外,能源巨头担心自己耗巨资进行网络改造将使竞争对手得益,因此缺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动力,造成欧洲电网设施老化问题严重,大规模断电等事故多次发生。

  为此,欧盟委员会提出,应将大型能源企业的生产和输送拆分开来,即实行厂网分离。立法建议具体列出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名为“所有权拆分”,即强制能源巨头出售输送网络,另组成新的输送网络企业,两者间无隶属关系;第二套方案较前者相对温和,允许能源巨头继续保留对输送网络的所有权,但必须保证其运营独立。

  虽然欧盟委员会在立法建议中明确表示倾向于第一套方案,认为只有彻底拆分才能奏效,但这种极端的做法遭到了德国、法国等部分成员国的强烈反对。他们担心,所有权拆分会损害像德国E.ON能源集团和法国电力公司这样的本国大型能源企业的利益。而英国、荷兰和丹麦等国则支持彻底拆分,两派意见在今年3月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未能达成一致,而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最终还需要各成员国一致通过。

  在当天公布的立法建议中,欧盟委员会还提出要对第三国企业收购欧盟境内能源输送网络的行为设限。立法建议指出,如果第三国企业想要取得欧盟境内某个能源输送网络的控股权,其所属国必须已与欧盟签署双边互惠协定。另一方面,第三国企业还必须明确证明自己遵守了与欧盟能源企业类似的拆分要求,欧盟委员会今后可能会对此予以审查。

  分析人士指出,欧盟委员会出台这样的立法建议主要是为防止能源输送网络落入“外人”之手。目前,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Gazprom)投资欧洲能源基础设施的行为就在欧盟内部引起了较大争议。

  欧盟委员会的立法建议同时提出,要加强和确保各成员国能源管理机构独立性,在欧盟设立专门机构以协调各国主管机构间合作,并可作出有约束力的决定,帮助维护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能源交易,进一步推动单一能源市场建设。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匿名

全站热点聚焦

Google提供的广告
百度主题推广
中国能源信息网,为您打造第一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 管理团队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合作共赢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2004-2010 Www.NengYuan.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能源信息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050016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