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发电正从“纸上谈兵”走向实际应用

2007-12-30  
核心提示:海洋能发电正从纸上谈兵走向实际应用。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对可再生能源产业进行扶持,《可再生能源法》也从宏观上肯定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但涉及到每一项可再生能源,具体的支持措施很少。如何完善政策法规,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铺路,值得各方深思。 近
       海洋能发电正从“纸上谈兵”走向实际应用。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对可再生能源产业进行扶持,《可再生能源法》也从宏观上肯定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但涉及到每一项可再生能源,具体的支持措施很少。如何完善政策法规,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铺路,值得各方深思。
        近日,在浙江温州的海边出现了一个造型奇特的庞大物体。该物体一出现立即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各种猜测不断。记者经多方了解获悉,这个庞然大物是我国第一座漂浮式海浪能发电站。目前,该发电站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将实现并网发电。
        海浪也能发电,这是许多人想不到的事情。据了解,不仅能利用海浪发电,海洋中的海洋温差、潮汐、海流、盐度差都能发电。海洋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宝库,而这座宝库随着人类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慢慢被开发。
  
        实现技术突破
        能源短缺已成为当今世界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近期石油价格屡创新高,温室效应也越来越明显,石化能源的生态代价和经济代价越来越高。在能源危机步步紧逼的大环境下,替代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全球兴起,力度越来越大。
        风来去无影、变幻无常、时有时无,太阳也是一样,因此风能和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受外界条件约束非常明显。而海洋能相对来说比风能更集中,比太阳能更稳定,其利用率非常高。据了解,太阳能利用率为12%,风能的利用率为25%,而海洋能的利用率近90%。同时,地球上71%的面积为海洋,如何将海洋能转化为电能,达到为人类服务的目的,是科技界有识之士多年来的梦想。
        2006年年初,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制的波浪能独立发电系统第一次实海况试验就获得了成功。这标志着海洋能中的波浪能稳定发电这一世界性难题已经获得突破性的进展。此次试验成功后,中科院广州能源所计划在现有系统上安装蓄电逆变、波浪能制淡以及自动保护、控制等系统,建造世界上首座波浪能独立发电系统。
        也许是看到中国在利用海洋能方面的突破性进展,2006年年底,意大利与中国有关方面在罗马签署一份合作协议,推动海洋流发电机在中国的生产和应用,为中国沿海地区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探索新路。
        据悉,该协议是由意大利阿基米德桥公司和中国哈尔滨工程大学签署,双方将建立合资企业,依靠阿基米德桥公司的技术和研究成果,制造一套依靠海洋流发电的水轮机平台样机。哈尔滨工程大学将为该项目提供合作和技术研究方面的支持。此外,该项目还得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支持。
        目前,由广州海电技术有限公司研制的我国第一座漂浮式海浪能发电站已投入建设,这意味着海洋能发电“纸上谈兵”走向实际。
  
        投资前景看好
        “作为主要可再生能源之一的海洋能利用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在相关高技术后援的支持下,海洋能应用技术日趋成熟。同时,中国海洋面积广阔,也是世界上海流能量资源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海洋能发电的投资前景非常广阔。”一位业内专家表示。
        建造温州海浪能发电站的广州海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工似乎更有发言权,他表示:“与其他能源发电方式相比,利用海洋能发电只需要投资电站的设备和日常的基本维护费用,不需要耗费一次性能源,这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方向,因此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比如此次在温州建造的发电站就得到了浙江省有关部门和温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刘工介绍说,目前投资12亿元就可以建设115兆瓦的海洋能发电站,年发电量可以达到10亿度以上,设备使用年限超过30年。
        刘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目前上网电价每度0.5元计算,上马该项目年收入可达5亿元,除去运营直接成本5000万元,3年时间就可以完全收回成本,按照30年使用年限计算,净利润可达到110亿元以上。利润非常可观,而设备使用年限超过30年。
        “海洋能的综合经济效益是太阳能的8倍、风能的3.5倍,比较优势非常明显的。”刘工表示,目前温州的海浪能发电站即将建成第一发电单元,计划用两年时间建设完成第一座海浪能发电站,运营后年发电量可达10亿度、年收入达到5亿元;然后再用2年半时间将电站扩建到年发电量100亿度、年收入50亿元的规模。
       “温州海浪发电建设项目已进行了2年多,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温州市一位政府官员介绍说,该项目的设备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目前在国外只有英国一家公司能够制造此类设备,而广州海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领先于这家英国公司。同时,这位官员表示,在投资方面,最好是中央、地方及企业联合投资,这样收效会更大。
  
        政策亟待完善
        虽然海洋能发电的前景非常广阔,也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但作为新兴产业,其发展更需要国家的支持。
        刘工说:“我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对可再生能源产业进行扶持,《可再生能源法》也从宏观上肯定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前景,但涉及到每一项可再生能源,具体的支持措施很少。”
        “目前支持海洋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只能参照《可再生能源法》,而该法对海洋能并无明确的规定,这对我们开展工作有一定影响。”温州市的一位政府官员表示。
        刘工遇到的问题几乎是每个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先行者都曾遇到的。政策的缺失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如何完善政策法规,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铺路,值得各方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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