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机组进口税先征后退

2008-05-07 来源:中国风能网 
核心提示:为加快国内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部昨日又发布通知,对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税收,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加快国内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部昨日又发布通知,对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税收,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1月1日起生效。

  据介绍,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此前为了鼓励风电发展,政府已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如要求风机采购的国产化率达到70%,此外国家对于重点风场项目的风机购买方还将通过税收等措施返还其40%的成本等。在国家颁布的节能电度调度办法中,风电也被排在最优先的位置。

  三大风电企业将受益

  由于我国风机整机生产中的核心部件如轴承等主要依赖进口,此举也意味着政府在鼓励风电发展中再度给出实利。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风机整机生产厂商大约有40多家,其中满足财政部上述退税条件的内资企业大约有15家。而最受惠的莫过于国内三大风电巨头,金风科技、东方电机和华锐电气。据长城证券分析人士介绍,湘电股份由于产能扩大,今年也将受益。

  免税优惠仅针对“大功率”

  同时为了保证大功率发电机进口享受税收优惠,从今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其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据全球风能理事会此前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20073MW,增长32.1%,其中中国位居世界第三名。而且中国2007年风电总装置容量及新增装置容量增幅分别高达132.3%及156%,增长幅度居世界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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